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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凤阳县中医院轻钢结构彩钢夹芯板房报废拆除及废旧钢材回收公开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6  点击数:128  作者:admin

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我院现有一处钢结构彩钢夹芯板房拟公开竞价,由同一单位完成拆除施工及废旧钢材回收,欢迎符合条件企业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中医院报废钢结构彩钢夹芯板房拆除及废旧钢材回收处置项目

2.处置标的:院内报废钢结构彩钢夹芯板房一栋(含钢材、彩钢板、门窗、铝合金构件,以现场现状为准),建筑面积86.25平方米。(具体情况及照片请下载附件查看)

3.项目地点:凤阳县府城镇文昌街58号

4.处置范围: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垃圾清运、场地清理;拆除产生全部废旧钢材回收处置。

5.工期:签订合同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历天内全部完工。

二、处置及报价要求

1.拆除、回收必须由同一家单位承接,不接受只做拆除或只做回收的报价,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须分开独立两项报价,缺一不可:

1)钢结构房屋拆除工程费:含税包干,包含人工、机械、安全防护、扬尘治理、清运、场地平整等全部费用。

2)废旧钢材回收处置费:收购本项目全部废旧钢材总价款。

3.定标原则:不按单项最高或最低确定,按综合费用最优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三、投标单位资格

1.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钢结构拆除施工能力、设备;

3.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转包。

四、施工与结算要求

1.中标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期间所有安全事故、财产损失、行政处罚均由中标单位全部承担。

2.完工后做到拆除彻底、场地清理干净。

3.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先行全额支付废旧钢材回收款至我院账户;拆除全部完工并经我院验收合格后,我院支付拆除工程费用。

五、报价资料要求

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项目报价单(医院提供统一模板);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公章,报价单由投标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即可,全部资料现场装入医院提供文件袋密封递交。资料不全、未分开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现场踏勘及报价

1.统一踏勘时间:2026 922 15:00踏勘前须电话咨询及报名,不接受单独踏勘。未参加本次集中踏勘的,无投标资格。

2.踏勘完成后现场提交密封报价文件,逾期不交视为放弃投标。

3.参与踏勘即视为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后续不得因现场、工程量认知偏差调整报价、提出索赔或异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程主任  18175205292

谌主任  18955062020

联系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文昌街58号

八、其他

1.我院有权根据评审情况确定中标单位,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凤阳县中医院。

2.各单位参与投标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3.确定中标单位后须按期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附件:20260916171558_565626.doc



凤阳县中医院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