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2026年凤阳县中医院使用周转池编制人员向自建池流转实施办法
根据《关于印发<创新编制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皖编办〔2017〕59号)、《关于凤阳县中医院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17〕301号)及《关于印发<凤阳县公立医院周转池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凤编办〔2018〕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使用周转池编制人员向自建池流转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原则。
(三)坚持客观实际原则。
二、具体范围
自《凤阳县公立医院周转池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通过公开招聘、调动进入县中医院周转池编制的人员。
三、流转名额
中医院自建池空编11名,本次流转员额中医院11名。
四、流转自建池编制人员标准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
4.品行端正,年度考核在合格等次以上(含试用期内不定等次),未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
(二)专业技术资格及学历条件
医师、药师、检验师、技师、护理人员须具备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优先原则
1.涉及到在原单位是自建池人员的,调动到现单位后,应当当年内进行流转;
2.试用期满已转正定级人员优先;
3.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4.专业技术职称高者优先;
5.临床医生优先;
6.以上条件同等情况下在院工作时间长者优先。
五、工作步骤
(一)发布信息:在医院网站公布《凤阳县中医院使用周转池编制人员向自建池流转实施办法》。
(二)梳理信息:根据自建池空编情况,结合优先原则,拟定流转人员。
(三)公示:对拟定流转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四)报批: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卫健委审核同意,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在实施过程中,要在院部的监督下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实施,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实施流转工作。
(二)在自建池空编情况下,每年定期进行流转。
(三)若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及问题,由院部予以答复解释。
(四)方案实施过程中,由医院综合监督科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0-6712556(综合监督科)。
(五)政策咨询电话:18356065286(人事部门)。
凤阳县中医院
2026年6月10日